珠海好听地名:文史专家挖掘珠海地名由来
1953年“珠海县”正式成立,但在这之前曾被命名为“渔民县”,这段鲜为人知的历史被我市文史专家何志毅挖掘出来,成为一段有趣的文史“典故”。
建国后珠海最早的行政机构始于1951年
何志毅潜心研究珠海历史多年,他查找资料、多方走访,了解到珠海曾经命名为“渔民”,梳理出珠海地名的由来。他说,珠海建县之前,珠海(不含斗门)区域被称为“中山第五、六、七区”。1949年12月,珠江地委选派6名干部到唐家组成一个渔民工作组(简称“渔工组”),渔工组设在唐家旧乡政府清晖堂,后又调来一批青年骨干在各渔港设立渔民办事处。 1951年1月,为了巩固珠江口海防与统一管理发展渔业的需要,设立了珠海专区管理处,相当于县(团)级建制,管理处设在唐家。1952年7月,管理处移交给中山县。同年12月,广东省政府正式批准设立中山县渔民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设在唐家,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珠海地区最早的行政机构。
渔民县县址设在唐家
1952年8月,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兼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叶剑英和中南局负责人陶铸在视察唐家时,提出建一个边防县、渔民县的建议。当时珠海地区渔业人口近3万人,占该地区总人口的30%,初步提出“面向海洋”的建县方针,此项建议经粤中区委批准,由华南分局呈报中央。 但在县城选址问题上,人们争议不断,有人认为应该设在虎门,理由是虎门为珠江口的军事要塞;有人则认为应该设在唐家,认为虎门距陆地较远,交通不便,而唐家在近代颇有名气,民国时则建过县治,有一定基础,可把此地建成渔船湾泊、修船、渔货加工的集散地。经过两个月的讨论,1952年12月3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一零八号文件批复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广东省成立“渔民县”,渔民县县址设在唐家。
1953年4月7日珠海县正式成立据何志毅介绍,当时许多同志对“渔民县”这个地名不太满意,认为较俗,没有地方特色,希望取一个既好听又符合地理环境的县名。当地干部深入民间,集思广益,在走访过程中,他们听到一个传说:唐家湾渔民常出海捕鱼,南海龙宫珠女常常显灵拯救出海渔民,有人就提议将珠女的“珠”与南海龙宫的“海”加在一起成为“珠海”,他们又从地方志中寻找依据,唐家三峰小学校歌有“前环珠海,后枕鹅峰”字样,从地理环境讲,前环就是珠江出海口,用“珠海”命名,符合叶剑英提出的“面向海洋”方针。经区政府讨论研究,将“珠海”这个县名报政务院批复。 1953年4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复中南行政委员会,同意将渔民县正式定名为珠海县,且提高一级按丙级县编制。同年5月1日,在唐家广场,首任县委书记曾文宣布珠海县正式成立,并挂上牌匾,这是珠海地区历史上第一次建立县级政权,对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1957年,南沙、龙穴岛、长沙村、大虎山、小虎山、大鳌沙、沥心沙、缸瓦沙等地划属中山县,改称万顷沙乡(后划属广州)。1959年3月22日并入中山县[注 1][参 2],1961年4月17日,复置珠海县,县政府设香洲。
1979年3月5日,珠海县改为珠海市,11月定为省辖市。1980年在珠海市内设立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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