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海丰嫁女儿风俗(礼仪习俗涨姿势)
海丰民间传承香火
海丰民间对传承香火、养儿防老的观念极其深厚。每当年节或神诞日,人们要到神庙极其虔诚地拈香求签祈祷观音娘、金花娘等赐送丁嗣,尤其是男丁。每年元宵节 是民间求嗣“出丁”的开灯节,各村社或各姓祠堂均要挂上“鰲山灯”、“走马灯”等灯饰,举办灯会、巡游等节目。各家各户也挂上大红灯笼。凡是上年求嗣“出 丁”的人家,更在家门口和祖祠上悬挂彩灯,有的合资请剧团演“丁戏”,并举办“请丁酒”和“吃丁茶”,宴请亲友,以示酬谢神恩光耀门庭之意。据《粤东笔 记》载,明末清初海城龙津溪上源有放水灯的习俗,求嗣者在下流沿岸竞拾之,拾得白灯的喜为男兆,得红灯的谓为女兆。此俗现已不传。
海丰孕妇在分娩前,不允出远门和做激烈的运动,也不允做裁衣缝布等动作;家中不允动土、钉墙壁、移动眠床等,否则会动胎气,影响胎儿正常生长。产房门窗要 紧闭,贴上符箓,以防生份人闯入,保持产房安静。并用红棕索将榕叶、茅草、艾叶、菖蒲、仙人掌等捆扎成小圆圈,挂于产房前或床帐上,以避邪气。
旧时,请“接生婆”接生用竹杆片或剪刀断脐带。现多到医院生产或用新法接生。婴儿出生后,要到外婆家报喜。七天内不让外人探望产妇,亦不让生人见新生儿。 产妇分娩后,头额缠戴布条圈,吃姜醋汤,洗香草水,不得接触生水,不能光脚走路。初产数天内,产妇只吃清淡的营养物,七天后开始吃姜醋蛋瘦肉、炖鸡等大热 量、高蛋白的营养物,少吃青菜和水果,以便多产乳汁。二十多天后,产妇才可佐食鲜鱼类,但调料仍离不开姜醋。
婴儿做“十二朝”、“出月”时,亲友要“送庚”贺喜,大多送鸡蛋(10粒到30粒),也有送1—2斤猪肉或1—2只活鸡的,主人要以甜豆蛋酒、甜酒糟蛋或 姜醋蛋等相招待。陆河有送姜酒的习俗,主人选择吉日良辰,备办猪肉、活鸡、鲜蛋、鱼虾、黄酒、生姜等礼物,专程送往外婆家祭拜祖先,宴请外家亲朋邻友,答 谢女方父母的养育之恩。公平等地方有回送酒碗的习俗,即将盛着泡酒的剥壳熟鸡蛋二粒、猪肉四块、虾脯若干的酒碗,逐户送到亲友家中。外家送来甜糕、婴儿背 带、帽、鞋、服装等物。婴儿出世三天后要请吃“三朝茶”,十二天后请吃“十二朝茶”,满月请吃“出月茶”,设“满月酒”。现“送庚”多改为送礼金和婴儿用 的衣物。
在庆祝婴儿满月时,要给婴儿取名、理发、祀公婆神等。取名要根据婴儿生辰八字的五行缺项(缺什么补什么),取字眼或偏旁有金、木、水、火、土的文字予以补 救。故此,凡名字有鑫、淼、森、焱、圭等字眼和偏旁者,均体现这种风习。有的名取“古”、“乖”、“伢”、“戆”者,则体现取贱名易养活之意。有的名带 “娘”、“潭”、“妈”、“佛”等字,则反映婴儿已取得观音娘、谭公爷、妈祖、佛祖等神力庇佑的象征符号。如果婴儿的生辰八字与父母相克,就要过房或拜义 父义母。满月前,产妇和婴儿不得回娘家。满月后,婴儿才可以抱出来与外人见面。为求婴儿平安长大,有的家庭在眠床脚安置香炉,四时奉祀“公婆神”(即花公 婆)。直至16岁时举行“出花园”的成人仪式,供上三牲、香烛等拜别“公婆神”。
当婴儿周岁时,家人要煮红鸡蛋(染红粬)给孩子吃,外婆要置新衫给外孙穿,称“对岁衫”。亲友要送礼品相贺,主人置办酒 席招待称吃“对岁酒”。客人初次携带小孩到家,主人要用灯蕊带或红棕索之类包扎上钱币挂于小孩颈上,谓之“留须”。
文字来源:善为网
,